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我院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陕西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范围
陕西科技大学2021、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三、学习年限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招生学科
五、选拔条件
参见研究生院发:【2024年博士招生】关于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https://yjszs.sust.edu.cn/info/1007/2528.htm
六、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1日12:00点。
2.需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且填写完整):
(1)《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申请表需由所报考导师签署“同意报考”,且申请考生及所报考导师需要写明“同意在攻读博士期间出国联合培养1年以上”视为报名有效);
(2)《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
(3)本学科、专业相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2 份;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7)硕士期间已完成考核课程学习成绩单(需获得硕士学位单位培养部门盖章);
(8)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3.资格审核
由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资料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每位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并征询导师报考意见。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将审核通过名单汇总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
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环节将依照学校要求进行,具体安排会在QQ群通知。
2.考核要求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语测试时间10-20分钟(综合面试包含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考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材料(含考生电子材料)和视频资料考试结束后,学院将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3.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听、说等能力。
4.综合考核基本条件
考生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及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原则
1.硕博连读制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x70%+英语口语测试x30%。
2.排名原则:依据导师当年招生指标和上限,按照总成绩排队。
八、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1、综合考核时间:待定
2、综合考核地点:待定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学院将通过QQ群另行通知。
注:
1.资格审查及确认信息必须与后续网报信息一致,不得更换报考导师;
2.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等工作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完成;
3.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因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3年11月5日—11月20日12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博士招生--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10位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此号码),考生需返回首页下载报名信息表,否则网上报名不成功。
1. 网报系统中不选择报考导师,以报名材料中填写的报考导师和签字为准。
2.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3. 缴纳报名费150元。
九、培养与学位
学校正式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2022级硕士研究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硕士学位;2021级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如果用于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时,不能重复使用。
学制3年(从获得博士学籍计算),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评定
根据国家政策,硕博连读生按实际学籍注册身份缴纳学费,并参与相应学籍注册身份的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奖助政策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录取
1.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核结果(含各项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
2.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考核合格名单及相关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3. 学校结合综合考核及学院公示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十二、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办公地点:新实训楼C305
咨询电话:029-86168180
联系人:伍老师、任老师